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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1月1日执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

发布时间: 2016-12-23 浏览次数: 1855

医药网12月23日讯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月20日印发《关于统一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》指出,为确保待遇保障不降低,将属于湖南省原新农合药品目录的部分药品(含剂型)增补进《药品目录》,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乙类药品管理,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原有管理规定执行。
 
按照“适度从宽”的原则,对《药品目录》中和原新农合药品目录“限定支付范围”存在差异的部分药品,进行“限定支付范围”修订。
 
据了解,《通知》将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统一执行。各统筹地区要提前完成信息管理系统药品数据库的更新工作,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和费用及时结算。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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